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》(苏政办发[2013]191号)和省财政厅、省农委《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》(苏财农[2014]26号、苏农计[2014]13号)文件精神,拟在我县组织申报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1个,要求总投资600万元以上,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由省财政奖励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,有投资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4年9月18日前向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,届时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核,择优申报。
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
2014年9月9日